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失去前要懂得珍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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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更新日期:2008-8-30 点击次数:6849次

    你仍在,心却已不知往哪里期待。 最后一班开往S城的车为6:15分。 和仔仔站在检票口一直到宫扬了扬手中的车票冲我们挥了挥手。宫要回家参加一场关乎他前途的重要考试。也许,只一次看似平常的分数便可改变他这一生。 不许带别的男人回家。这是宫在没有离开之前最后一句让我会一直回想的话。不想去追究他这样匆忙的回去到底有着多么重要的过程。没有上车之前,他迫不及待的样子会让我每一个想起他的时候,漠然。 ■有没有哪一首歌,会让你想起我? 心思慎密,但也可以说是过于敏感。 宫在临走时从电脑里下了一些歌。没有一首是我喜欢听过的。但有几首却是不善言词的他经常挂在嘴边的,以前几个要好的女友经常听过的。 他常说,有时候听到某一首歌他就会想起以前听那首歌时的人和事。 那,哪一首歌能让你想起我。一直到有天我努力抑制着心里的酸涩,终于对宫说出这样的话。记得自己当时脸上刻意写着的随意。却在得到他答案的时候被彻底瓦解。他根本就不知道我喜欢听什么样的歌。却只会在我每次沉浸在“guns n' roses”满是沧桑颓然的声音时,你看你听到的都是什么歌。 然后,我会很安静地找个地方坐下,试图让眼睛可以看到更远地地方,却总是迷雾。 ■再见!可是再也不见? 晚上,打个电话给我。我打给你还是你打给我。一脸坏笑地反问之后,宫轻轻地揽过我的肩。我打给你。 你终于可以清静了,我走了很让你称心吧。不想计较他话里有几分玩笑几分认真。就像,我不会对你说,看到你说要离开时你把快活的心情已经连你的声音都被感染着。 无法开口。这是自己给自己酿的毒。不管怎样的结局,且让这过程再美一些吧。 终有一天。会走在寂静地街角,凭风掠过发丝。怅然地自问,究竟谁是谁的谁呢。 那时, 这结局不可能出乎我意料。 那时,我会想,其实自始至终这过程我早就了然。 初见她时,她在人群中悄然用手整理了下她额前的刘海,他的心里一蹭,便开始了毫无来由的喜欢! 看着她一头飘逸长发下面那双乌黑的大眼睛,他总会情不自禁的深陷,想,她的心里是否会有一些类似的心事?他的心底就这样暗暗的结出一墙粉红的心事。挡的他以后的每个日子里无风无月。 而她,骄傲的如同一只孔雀,系花,校文学社编辑,校文娱活动主持人,一身光环笼罩在她的身边,看的他目不暇接,在她面前,他很底,一直底到尘埃里。 再看她时,身边追的人可以拿一个加强排计算。其中有富贾公子,也不乏才华横益的男孩。他呢,父母是老实巴交的农民,自己又无才又无貌,没一可取之处,拿什么和别人竞争!一些心事,在夜晚,只藏在心底,忧伤或疼痛,只有自己知道。 日子在波澜不惊的继续,然后又在日记里悄然流逝,他永远都是班级里那个最不引人注意又甘愿默默无闻的人。啃着那些曾被他视为浪费掉他整个青春的,咬牙切齿的书本,在这时却成了他理所当然的理由。 听着她甜润的歌声,看着她翩翩起舞的身影,在校礼堂的新春联欢会上,他是拍掌拍的最响的人,一丝红晕,从掌心直至眉心,全是一把割舍不掉的关注。而高傲如她者,会知道他的那点小小的心事吗? 他是一个胆小如鼠的家伙,只配把自己逼到一个无可逃逸的角落,然后又开始撕心裂肺的想念。明知不可能,却执著的守护着这份微酸的花事,倔强的如同一只花背小牛。 这一年很快就过去了,虽然说他们同处一个班级,她和他说的话也屈指可数,可他依然在日记里写下了这一年,是他长这么大第一次,有了一回最美的邂逅,也许,今生今世,也是唯一的一次。也就在这一年,他喜欢上了写日记,很多的记忆,文字要比语言多情/ 次年,她更加成为学校里很多男生的大众情人。看着风姿卓越的她身边常常会有一名护花使者,他时常会晕眩,这会是她吗?为何如此陌生!她和他就仿佛是两条互不干涉的平行线,永远都不可能在某一点相交。也曾想,他和她那怕是经线和玮线,一身相交一次他就满足,只在那一刻,他会拥她入怀,然后又在她弹指即破的面上亲一口,此生,便不在有遗憾! 有时候,他也至不住的抱怨,祖辈上的人从口内到口外为什么不多走一百多里,要不这时,他也就是这个城市的市民,这样,多少给了他一点自信的勇气。回头一想,命运是公平的,他生长的那个小山村,是生长在城里的人永远都体会不到的温馨,生长在那里的孩子不是谁家的孩子,是整个村里的孩子。 一次有同学过生日,他和她都去了,席间,她看到另外一位女同学穿一件羊绒毛衫,她摸了一下质地,满口称赞,他暗暗记在心间,那款服饰的款式和纹路。想等他有钱了,给她买一件同样的羊绒衫。这是一个默默的承诺,除了他,没有人知道,他也丝毫不敢让别人知道这个秘密,省得让好事之徒说他不自量力。 那年的暑假,他去一个建筑工地做了一个小工,辛辛苦苦忙了四十多天,撵在手里八百块大小不一的人民币,半是伤感,半是欣慰,就是这800块,却轻而易举的把自己的40天血汗出卖!如果这辈子,她跟上他过这样节衣缩食的生活,即使她愿意,他也不会让她跟上他受这罪。她是养在温室的盆景,供人们欣赏,适合他的,应该是属于野外的生命力即强的花。 他揣着挣来的钱,兴冲冲的在城市里的羊绒专卖店转来转去,就是希望找到记忆中那个一模一样的羊绒衫,季节已经转变,市场上已经没有那样的羊绒衫。他只好花了600元买了一件比较薄的羊绒衫,跑到自己县城里的一家邮局寄给她,坐车回来的路上,他脑海浮现出她收到羊绒衫的时候,会是什么样的情景!想着想着,就睡着了,做了一个梦,梦里百合芬芳,朦胧一树花开! 他没有得到她收到羊绒衫,她当时是什么样的表情,只是再很久的一个周末,他回家路过县城的那个邮局,进去问寄走了没, 工作人员又把那件羊绒衫原封不动的退了回来,说是退回来的,原因是收货人拒收。 想送她一件礼物,却被她拒收。心中有种破碎的痛,弥漫开来。打开一看,已经有蛀虫啃嘶过的痕迹。这可是他辛辛苦苦赚来600块为她买的,曾经光鲜的外表现在却被蛀虫啃嘶的成了一堆废物。600块,那年月,对与一个穷孩子来说,可是他3个月的生活费啊! 那一刻,他忽然明白,他对她的爱很深,缘份很浅。可再深的爱,不需要刻意的去忘记,因为只有一头热乎,也会慢慢淡漠/。 他把那件羊绒衫在村里的一块地头烧了,烧的时候莫名其妙的有一种愧疚,是对家人的,长这么大了,连一件衣服都没有给父母,爷爷奶奶买过,这可是生我养我的亲人啊。暗暗发誓,等以后,一定要开家羊绒织物厂,给家人们一人送一件自己亲手设计的服饰。 也就那年冬天,她忽然多了很多羊绒衫,围巾! 在接下来那些简单的日子里,他忽然迷恋上了写作,写那些校园的爱情小说,青涩的几乎都可以挤出水来,也渐渐的有别的好女孩委婉的表达了爱慕之意,都被他婉言谢拒。他说,喜欢可以,但是我不会去爱,那是一种伤劲动骨的疼痛,还是深夜熟睡扰人清梦的诱惑。如一过来人娓娓道来,女孩失望的离开。 虽然告戒过自己,别在爱她,别在折磨自己!可关于听到她的消息,还是至不住问一声。也在期间看到了她的感情增增逝逝,也许确实她挑花了眼,身边的男友换了一个又一个!他暗想,世上那有什么十全十美的男人,又要家庭富裕,又要人品俊朗,又要才华横益,还要道德高尚,这样的男人只有在书上找。 不知什么时候,她身边的男孩忽然少了,也不知什么时候,她和他居然成了朋友!这时,他已经可以镇定的平视着她的目光,他的心也不会起任何波澜了。他想,他确实已经把爱化作友情了,书上说,能把爱情化作友情的人是圣人,他常自嘲,说自己是个圣人,她不明所以,问,她只笑不语! 和她每次出去逛街的时候,他都习惯的走在她左边,她的心里忽然微微动。更让她感动的时候,每次人多吃饭的时候,他都会主动坐在她左边,这是她以前许多男友都不曾注意的细节,她是个左撇子,人多吃饭的时候老和别人的胳膊磕碰,以前人多的时候她没吃过一吃饱饭,而现在,身边的这个男人如此细心,让她觉得塌实。看着他每一次吃饭都吃很少,她知道,他肯定为了照顾她,没吃饱,心里莫名的起了一丝甜蜜。 有一次,她问他,怎么不找个女友,和青春做个伴?他看着她的 眼睛,笑着说,找过了,很久以前,只对她看了一眼,就被她迷住了,那可以说是一将钟情吧,可惜,喜欢她的人太多了,我觉得自己配不上她,就退出了。她叹,那个女孩一定很优秀,才值得向你这样优秀的男孩几年来对她的一往情深。有机会我到是想看看这个女孩,怎么才可以栓住向你这样才子的心。他说,也许你永远不会有机会……她一愕,微微有些失落,他乘机岔开了话题。 快乐的日子似乎永远都是那么短暂,马上就是毕业,马上就是各奔东西。毕业的那天,他陪她在这个城市里漫无边际的走了一天,听她说了很多伤感的话。这时,他只能听着,找不出任何话来安慰,听着听着,到后来连他也伤感了起来。是的,从刚来的一个毛头小子到现在马上就走上工作岗位的青年,四年的时间,虽然表面上无风无浪,其实,在心里,早已暗潮涌动。身边的这个女孩,曾是他朝思暮想的一个人。却原来,在岁月的洗刷下,早已泪疾痕干,要说流下的,也就是滩水渍罢了。 晚上在一个小饭馆吃完饭,她对他说,每次吃饭都是你付帐,今天让我做东吧,他不许。她问他,别的你都很好说话,为什么在吃饭买单方面你如此霸道。他说,我是男人。她笑着说,这都什么年代了,你怎么还有这么腐旧的思想。他说,我很土,即使要改变,也比别人慢一点。 结下来就是各奔东西,他南下的时候,她在寝室问他,没有理由让你留下来吗?他说,有,但是有个更大的理由让他离开,去拼搏,去奋斗,因为他在几年前发誓,要挣一笔钱,自己开个羊绒衫厂,亲手为亲人设计一套羊绒衫,可留下来,别说挣钱,工作都找不到。 她沉默了一会,说,你走,我就不去送你了,你来,无论风雨再大我都去接你!瞬间有泪滴,益满了她美丽的大眼睛,转身,有一颗眼泪掉在地上,她终没忍住,扑到他的怀里哭了起来,他拍着她的肩膀,意味深长的说,有些事,随着时间是会淡漠的,坚强点。她边檫泪边点头,凝视着她,忽然有一种冲动,底下头,轻轻的,在她的眼睛上吻了一下,多年的心愿,一朝得解,如释重负的感觉。 他终究还是走了,带着些许的遗憾,还有一丝的满足,离开了那个几乎快要使他放弃决定的女孩。他不明白,为什么上天会如此作弄人,爱的时候不成全,而平静的时候又来戏弄他。其实他知道,他不是不爱她,是对,是对她太多的爱,才决定放弃,因为他不配她,她跟上他会受苦的。还有就是,相爱简单,相处太难。如果她和他在一起,她会接受他的臭脾气吗?这样也好,最起码在她心里,他是一个完美的男人,而她至于他来说,也是今生最美的女神。 他在车上的时候想,若干年后再相见,他和她会是什么样的!是否她的头发白了,身体也佝偻了。他呢,也是否是一个眼睛模糊了,牙齿掉光了的糟老头子了!红尘中的爱与被爱都是件很幸福事,如果有来生,他想,自己一定要生在一个有优越家庭背景的人家,这样,即使自己再不成才,也会给她幸福! 他在外面奋斗了很多年,期间没有一点联系,挣了一点钱后,回去开了一家羊绒服饰厂,主要业务是印染和加工,公司连他和伙计统共加起来也没几个人,人少,自然也就忙了。也曾辗转打听她的消息,她却如“铁达尼”号,消失在大海里再没消息,他忽然想起一句话,过去的已成经典,而经典不会复制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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